1月20日獲悉,常州新北區人民政府印發實施了《新北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該《方案》的出臺,標志著新北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正式啟動,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全面打響。
《方案》立足新北區實際,著眼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以摸清土壤污染底數為基礎,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嚴防新增土壤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促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
《方案》明確要求,到2020年,全區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區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具體指標為到2020年,全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達到95%以上。
《方案》從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土壤污染治理修復、防范重點行業企業污染、控制區域農業面源污染、減少區域生活點源污染、完善土壤環境污染狀況監測、加強污染地快修復工程管理、提高土壤環境分類管控能力等八個方面明確了工作任務。《方案》還提出通過加大執法力度、完善制度建設、強化科技支撐、發揮政府主導、嚴格責任追究等長效保障措施,共同推進全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近期,新北區人民政府與*批35家土壤污染防治重點監管單位簽訂了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明確了企業土壤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區政府將對企業執行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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