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有著悠久的農耕歷史和燦爛的農耕文化。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農耕文化是我國農業的寶貴財富,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不能丟,而且要不斷發揚光大。發掘*農耕文化的當代價值、拓展農業多功能,不僅是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推進鄉村文化振興的應有之義。中國農業文化遺產能為當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哪些智慧,如何保護和傳承好這些寶貴財富?讓我們聽聽兩會代表委員怎么說。
“農業文化遺產是一類以系統性、復合性、活態性為主要特征的特殊遺產,不僅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而且有重要的現實意義。”3月8日,在全國農業展覽館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主題展展廳內,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閔慶文興致勃勃地為參觀展覽的政協委員當起了“導游”。
無論是世界*早保護試點之一的浙江青田稻魚共生系統,還是堪稱“人間奇跡”的云南紅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統,抑或被譽為“世界旱作農業發源地”的內蒙古敖漢旱作農業系統,都是我國的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保護項目。說起這些,全程經歷了我國農業文化遺產發掘和保護工作的閔慶文如數家珍。今年兩會上,他利用各種機會奔走呼吁,讓更多的人了解我國農業文化遺產的獨特魅力和重要價值。
農業文化遺產在脫貧攻堅中具有獨特作用
對于很多人來說,農業文化遺產還是一個相對陌生的概念,遠沒有自然遺產、文化遺產那樣的知名度。閔慶文認為,這只是一個階段性現象。“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就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而2002年聯合國糧農組織才提出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的概念,2015年才將其列為常規性工作。盡管我國2005年就成功推薦了*個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保護項目,但2012年才開始進行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發掘與保護工作,截至目前才發布了4批91個保護項目。”閔慶文相信,隨著社會的發展,農業文化遺產的巨大價值將會被世人廣泛認同。
目前,已經認定的91項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涉及104個縣,其中有40多個是*貧困縣。“這些貧困地區多屬于重要生態功能區,其生物物種、生態環境、農耕技術、民俗文化、田園景觀、傳統村落等,不僅是當下城市文明所稀缺的資源,也是貧困地區的后發優勢和脫貧攻堅的資源基礎。”閔慶文認為,通過開展農業文化遺產發掘與保護,激活了這些潛在優勢,通過“扶志”與“扶智”相結合,樹立了貧困地區人們脫貧致富的信心,提高了他們自我發展的愿望,提升了他們擺脫貧困的能力。
農業文化遺產發掘與保護有助于鄉村振興
“大國小農”是我國由來已久的農業經營形態。據第三次農業普查數據顯示,全國小農戶數量占到農業經營的98.1%,小農戶從業人員占農業從業人員的90%,小農戶經營耕地面積超過70%。在當前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一家一戶小規模的家庭經營依然是我國農業經營的基本面,各地農業資源稟賦差距大,特別是在很多丘陵山區,發展規模化經營難度較大。
在閔慶文看來,這一局面是我們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正視的現實。主要集中于重要生態功能區、民族文化豐厚區、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農業文化遺產,是對小農的天然饋贈。農業文化遺產歷史悠久,至今仍具有較強的生產與生態功能,而且是生態循環農業技術與鄉村文化傳承的載體,所蘊含的豐富的生物、技術、文化“基因”,對于推動小農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實現鄉村振興都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農業文化遺產是不斷發展的活態遺產,與之相生相伴的小農,已并非千百年前自給自足的傳統小農,而是逐漸向現代化水平過渡的小農,生產的是有文化內涵的生態農產品,發展的是基于優良生態環境和獨特民俗文化的多功能農業。”閔慶文認為,農業文化遺產不僅具有直接的生產功能,還具有重要的生態功能和文化功能,對于拓展現代農業功能,促進農業提質增效、農民就業增收、農村和諧穩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閔慶文建議,應當以農業文化遺產保護為契機,幫助農民樹立特色農業、生態農業、文化農業、休閑農業的發展理念,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和品牌影響力,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這不僅是更好地保護和發展農業文化遺產的內在需要,也是推動小農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應有之義。
農業文化遺產發掘與保護需要探索新的范式
農業文化遺產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自然與文化遺產,而是一類融系統性、活態性、動態性為一體的特殊遺產類型,是典型的社會-經濟-自然復合生態系統。如何結合時代發展需要,更好地發掘和保護農業文化遺產?
閔慶文認為,農業文化遺產保護,不能將其與現代農業發展對立起來,也不能將其與農業文化遺產地發展對立起來,更不能將其與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對立起來。“我們既反對缺乏規劃與控制的破壞性保護,也反對僵化不變的冷凍式保護。我始終認為,農業文化遺產應當建立動態保護與適應性管理的新范式,因為發展才是*的保護。”閔慶文說。
做好農業文化遺產保護,摸清家底是*基礎性的工作。閔慶文建議,借鑒農作物品種資源調查、文物普查等做法,盡快組織更完善的農業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建立農業文化遺產資源名錄和數據庫,確定瀕危等級和保護先序,為推進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奠定基礎。
重視農業文化遺產地的生態保護與文化服務功能。閔慶文呼吁,盡快建立起以生態補償和文化補貼為核心的政策激勵機制。政府要將農業文化遺產發掘與保護納入財政預算,參照自然保護區、文物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傳統村落保護等,建立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補貼,對已認定的全球和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給予重點支持,鼓勵遺產地充分依托生態、文化與景觀資源發展多功能農業,推動綠色、有機和地理標志產品認證,打造農業文化遺產地的產品品牌。
閔慶文還提出,應當建立包括政府、科技、企業、農民與社會在內的多方參與機制。農業文化遺產保護不僅是農民自身的事,還需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科技的支撐作用、企業的帶動作用以及社會的聯動作用,以此來推動農業文化遺產的價值發掘、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實現農業文化遺產的創新性發展和創造性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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